车位“以租代卖”函告

  函告

  重庆南山大伟物业有限公司:

  本小区开发商已负债累累,至今仍欠款1.3亿,经法院判决(2020)渝02执异35号、(2020)渝02民初1811号,开发商从2020年已将太山凤凰湾和太山阅府地下车库抵押给李载刚和席天成,归由**所有和自行处置,本着解决业主停车问题,维护本小区整体环境和各业主车辆出入方便,更为了提升本小区的整体形象和安全管理,从即日起,将加强本小区车位管理。

  现将车位以开州区最低的价格,“以租代卖”方式为小区业主提供车位,请贵公司大力配合与支持,争取早日将车位销售和租赁完,达到小区业主及物管的发展共赢,在本小区车位没卖没租期间,贵公司无权代收停车管理费和代收车位租金,对未办理租赁手续的车辆,贵公司不能只为了收取物管费而私自放行。

  以上,请贵司积极配合,相互协作,争取早日解决业主合理合法的停车。

  特此函告。

  二O二二年二月十三日